汽車屬于價值較高的財產,汽車會被查封,可能是基于一些原因導致汽車被采取查封措施,那么車輛查封狀態什么意思?車輛查封狀態如何解除?
汽車的查封與房子的查封是一個意思,就是財產被凍結了,不能買賣交易。常見的汽車查封原因是機動車所有人涉及一些經濟糾紛,汽車被法院查封,查封的意思就是汽車禁止辦理變更、注冊、轉移、抵押解押、注銷等等。
其實現在采取的查封措施,不會直接把汽車拉走,車主還是可以正常使用汽車的,只是在涉及汽車的其他財產權利時,會受到嚴格的限制。
如果車主想要解封自己的汽車,就需要找到查封部門咨詢具體相關問題,然后根據查封問題來進行解除,在解除完成后,需要攜帶解除單位所開具的解除證明,然后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手續,車輛才允許辦理正常的過戶,抵押,提檔等手續。
查封車輛是可以辦理年檢手續的,對于查封車輛,可以進行機動車輛的年審,領取臨時號牌,補領機動車行駛證和車輛牌照。所不允許辦理的業務有,機動車輛的注冊登記,變更手續,轉籍手續,抵押,解押手續,注冊手續,質押解除質押手續。最強查封時間是兩年,相關法律規定,查封不動產,凍結其他產權期限不得超過兩年,車輛是屬于比較特殊類型的動產,查扣時間不得超過兩年,期限到期后,沒有辦理延期手續自動解封。
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車輛,不得辦理抵押、轉讓等手續,不得變更車輛現有財產權屬狀態。如果要解封車輛,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。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,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。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后,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。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。
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,查封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,查封不動產、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。查封期限屆滿后,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,才能夠加以執行和完成。查封期限屆滿,如果沒有辦理延期手續的,查封的效力將消失。財產保全期限過了,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續封的申請,就會自動解封。